南宁市邕宁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报来《关于办理龙岗商务区A15号农民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邕宁区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意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5号农民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立项。项目代码:2020-450109-47-01-047809。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2996平方米(蓝线图编号: CR0113202000064)。
三、项目建设地点:五象大道以南、龙岗大道延长线以西、邕大南路以北。
四、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8000万元,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此立项批文下达后,如项目在两年内不能开工建设,或项目业主、建设地址、投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的,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此复
2020年9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