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龙津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新江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以及相关附件收悉。由于重新对新江镇农场品家公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江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020-450109-01-01-005865。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新江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69333.68平方米(约104亩),建筑占地面积35049.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580.30平方米,并配套加工园区周边配套路网等基础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新江镇农产品加工园区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共包含两大部分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加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产品加工区建筑面积36053.51平方米,智能仓库区13866.74平方米,冷链配送中心6933.37平方米,检测检验中心2000.00平方米,综合商务服务中心3466.68平方米。
2.周边配套路网基础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1)规划一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于新江路,向东依次与皇赐北路、支10路相交,东止于规划三路。线路全长395.261米,实施长度为358.218米,道路红线宽度2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2)支4路,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于新江路,向东依次与皇赐北路、 支10路以及支2路相交,东止于规划三路。线路全长450.327米,实施长度为382.351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23506.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881.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6.40万元,预备费1663.02万元,建设期利息1055.60万元。
六、资金来源:城区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
七、接文后,请尽快开展下一步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书),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并经有资质的机构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原批复文(邕发改〔2020〕48号)作废。
2020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