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规划支路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以及有关专家及单位对《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商务区42号路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后形成的《审查报告文件》,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450109-54-01-036944。
二、建设地点: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龙岗44号路以东,龙祥路以西。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规划支路为新建道路,东西走向。道路两侧为商业用地(已出让)。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单幅路布置。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项目西起于龙岗44号路,终点接已建成的龙祥路。路线设计全长为315.392米,扣除交叉口范围,本项目实施长度为293.669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附属绿化工程等。
四、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
(一)道路设计
1.平面设计
项目西起于龙岗44号路,终点接已建成的龙祥路,路线设计全长为315.392米,扣除交叉口范围,本项目实施长度为293.669米。
2.纵断面设计
起点顺接44号路,设计标高75.80米,终点接龙祥路车道边缘,纵坡为0.546%,全线无变坡点,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3.横断面设计
车道由道路的性质及功能分为机动车专用、机非合用。本次工程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千米/小时,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根据规范并考虑实际交通控制情况确定,横断面设计方案为2.5米人行道+3.5米车行道+3.5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12米。
(二)排水工程
本道路排水工程范围与道路工程范围相同,包含雨水工程设计、污水工程设计。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按满流设计,污水按非满流设计。
雨水工程主要是新建雨水管约296m,管径为d800,雨水预埋管48m,管径为d600,雨水口连接管84m,管径为d300,检查井共21(含预留井),四箅雨水口18座。污水工程主要是新建污水管长约280m,管径为d400,污水预埋管48m,管径为d300,检查井共17座(含预留井)。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污水采用180°砂石管基础,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
(三)海绵城市
主要对道路内排水系统、绿地系统等进行海绵化开发改造建设。受道路宽度等因素影响,经综合分析考虑,本工程主要采用的低影响开发措施有:人行道透水砖铺装、生态树池、生物滞留带。拟采用该措施,实现本工程海绵城市总体控制目标。
人行道结构设计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铺装选用透水砖进行铺设,垫层选用为级配碎石垫层,考虑机动车荷载时加铺200mm厚C20无砂大孔混凝土层。人行道树池条石与人行道铺装平接,树池内种植下凹5cm,便于雨水向树池汇集渗透。
本项目年径流总控制率19.5%,年径流污染消减率为15.6%,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政雨水管的压力,基本达到了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
(四)交通工程
本设计布设的标志类型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辅助标志等。本次设计道路交通信号及监控设施的预埋管线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交叉口部分的过街管线预埋管和与受控设备的连接设计预埋管以及沿道路敷设双线控制电缆预埋管;电缆沟预埋管分单根管、两根管和六根管。六根管用于交叉口过街线路、信号控制箱与出口检查井之间,两根管用于受控设备的连接,单根管用于路段主线路和支线路;过街管线预埋管管材采用Ф90PVC管,埋深0.7米;其余情况下管线管材采用Ф90PVC管,埋深0.5米;两根管预埋管的路段主线路由宜与电信通信管道共沟或者临近布置,不得与电力、给排水、国防通信等管线靠近;接线井为直径800mm的检查井;交通信号灯管线的预埋工程包括电缆沟及管的预埋、信号灯杆和摄像杆基础及其预埋件的预设、电缆沟检查井的预设。
(五)照明工程
照明设计采用常规照明方式,设计选用9米单臂路灯设在人行道上,纵向间距为19米单侧对称布置,灯具功率70W,臂长1.5米,灯具仰角10°,采用LED灯具。交叉路口采用12米高三火泛光灯加强照明,灯具功率3*120W,采用LED灯具。
(六)绿化工程
人行道绿化带选用扁桃为骨干树种,其高度为350-400cm,胸径为12-15cm,冠幅>200cm,种植间距为6m,行道树均采用1.0x1.0m的树池种植,行道树采用树篦子护根,有利于行人通行。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绿地率为25%。
五、主要工程设计:该项目设计主要有道路设计、排水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交通设计、照明设计和绿化工程设计等,设计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六、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概算717.33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为535.624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28.579万元,预备费53.136万元。
七、项目资金来源: 城区财政筹措。
八、请据批复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
附件:1.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规划支路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2.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规划支路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2020年12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邕发改〔2020〕602号附件
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规划支路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未达到必须招标的招标标准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其 他 | / |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国家发展计划委〔2001〕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投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核准该项工程建设的招标方案。 2.本表其他栏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环保费用、前期工作及其他费用等。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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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发改〔2020〕602号附件
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A8产业用地规划支路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技术经济指标 | ||
单位 | 数量 | 单方造价(元) | |||
一 | 工程费用 | 535.624 | |||
1 | 道路工程 | 268.697 | 米 | 315.392 | 8519.461 |
2 | 排水工程 | 187.834 | 米 | 296 | 6345.743 |
3 | 交通工程 | 16.704 | 米 | 315.392 | 529.627 |
4 | 照明工程 | 29.107 | 米 | 315.392 | 922.883 |
5 | 绿化工程 | 33.282 | 米 | 315.392 | 1055.258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8.579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53.136 | |||
合计 | 717.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