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你中心组织会审上报的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资金申请(第十四批)涉及杨贵培、杨金群等25份协议书和报审表材料收悉,涉及补偿费378256.80元,工作经费2888.80元,共计381145.60元。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5〕97号)要求,经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现同意执行。
附件:南宁市征地拆迁及资金使用明细表(第十四批)
2021年1月12日
邕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你中心组织会审上报的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资金申请(第十四批)涉及杨贵培、杨金群等25份协议书和报审表材料收悉,涉及补偿费378256.80元,工作经费2888.80元,共计381145.60元。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程序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5〕97号)要求,经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现同意执行。
附件:南宁市征地拆迁及资金使用明细表(第十四批)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