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22日上午那楼镇那楼中心卫生院斜对面一自建房发生一起装修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坠落事故,造成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城区政府成立邕宁区那楼镇“12·22”私人自建房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福来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阳红 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智星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李祖汉 城区人社局副局长
孟 威 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梁杰光 城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立转 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申永桂 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副局长
黄远峰 那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后主动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结案。
一、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
(一)城区应急管理局
1.对事故调查全过程进行综合协调,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依法查处事故调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事故调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2.对城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在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息公开。
(二)邕宁公安分局
1.查明死亡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提供非正常死亡尸检报告等证据材料。
2.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调查发现事故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及时报告涉嫌犯罪人员查处情况。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应迅速追捕归案。
(三)城区人社局
对事故单位用工情况等是否涉嫌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城区总工会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调查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城区住建局
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及设备情况进行勘验,负责对事故的有关技术资料、规程、措施的收集、整理、保存。
(六)那楼镇人民政府
履行属地政府监管职责,配合各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安抚伤者及家属、维护社会稳定;协调赔偿等善后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固定职责,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后要主动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结案。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汇报统一报送城区应急管理局统计汇总,将汇总报告报送城区政府。
2.各部门主动开展调查工作,在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后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