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份,我局接到来访、来电、全国12315平台转办的投诉举报共179件,同比增加208.6%。其中,投诉109件,已办结46件;举报70件,已办结41件。接到来访、来电咨询共20件,主要咨询的有如何办理社保相关事宜,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移出异常名录等问题,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图1:2021年3月与2022年3月同比图
一、投诉分析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消费类投诉89件,占投诉总量81.65%。已办结 37 件,其中,调解成功9件,不予受理16 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无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等。其余52件正在办理中。
商品消费类投诉涉及一般食品、出版物、房屋、家用电器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混有异物、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者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经营者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等。
图2:2022年3月商品消费类投诉数据分析
(二)商品服务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服务类投诉 20 件,占投诉总量18.35 %。已办结 9件,其中,调解成功 4 件,不予受理4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其余11件正在处理中。
商品服务类投诉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不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等。
二、举报分析
本月共接到举报 70 件,其中,不予立案 41件,其余 29 件正在初步核查中。不予立案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执法人员核查后未发现被举报者有违法事实。
接到的举报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登记管理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的食品,经营者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等。
图3:2022年3月商品消费及服务举报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