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份,我局接到来访、来电、全国12315平台转办的投诉举报共67件,同比增加103.03%。其中,投诉43件,已办结 22 件;举报24件,已办结10件。接到来访、来电咨询共10件,主要咨询的有如何办理社保相关事宜,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年报等问题,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图1:2021年2月与2022年2月同比图
一、投诉分析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消费类投诉 20 件,占投诉总量 46.51 %。已办结 11 件,其中,调解成功3件,不予受理3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无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等。其余9件正在办理中。
商品消费类投诉涉及儿童用品、一般食品、房屋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混有异物、过期的食品,经营者不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经营者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等。
图2:2022年2月商品消费类投诉数据分析
(二)商品服务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服务类投诉23 件,占投诉总量 53.49 %。已办结11件,其中,调解成功 5件,不予受理 4 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其余12件正在办理中。
商品服务类投诉涉及物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停车服务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不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等。
二、举报分析
本月共接到举报24件,其中,不予立案 10 件,其余 14 件正在初步核查中。不予立案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执法人员核查后未发现被举报者有违法事实。
接到的举报案件涉及食品安全、价格、广告、特种设备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的食品,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违法等。
图3:2022年2月商品消费及服务举报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