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邕宁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是为了切实做好邕宁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
二、编制依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1〕270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10号)。
三、主要内容
1.组 长:城区分管副区长
2.副组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立邕宁 市国土局邕宁分局局长
区地质灾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害防治工 城区住建局局长
作领导小 3.成 员:城区城管局局长
组成员 城区民政局局长
城区交通局局长
城区发改局局长
城区经信局局长
城区财政局局长
城区卫计局局长
城区教育局局长
城区旅游局局长
城区安监局局长
城区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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